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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顺县文化体育公园工程及增加项目和附属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审计报告

来源:丰顺县审计局   2014-10-30 00:00:00   点击:- 【 字体: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县领导的交办及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审计组于 2013 5 20 发出审计通知书, 2014 1 15 送县纪委备案, 2014 1 15 对你单位送达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送审资料显示:丰顺县文化体育公园工程 2010 3 30 县体育局丰体字[2010]4号向发改局提出立项申请,发改局于 2010 6 5 丰发改资[2010]18号批准该立项,投资金额741.6万元。在建设过程中,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运动的需求,使用功能不断充实,项目和规模逐步完善,其立项相应追加。 2010 11 4 丰发改资[2010]46号增加投资金额:337.02万元, 2011 8 15 丰发改资[2011]23号同意增加投资347.89万元,以及 2013 1 8 丰发改资[2013]1号同意确认增加投资673.95万元,经发改局确认立项总额为2100.46万元。

二、本工程地质资料由揭阳市勘测队勘测;由住建局进行规划测量;工程设计由广东诚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图纸预算由财政投资审核中心预算审核;梅州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丰顺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由丰顺县建设工程公司中标,中标价:9012334.00元。双方于 2010 9 15 签订施工合同,该工程由广东华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丰顺监理所负责监理,工程于 2013 8 5 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本工程审核按县政府 2011 4 28 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2011 6 8 县委会议纪要、 2012 12 29 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办理。

四、审计组成员会同甲乙双方多次到现场进行实地复核校对并对隐蔽签证认真核查,召集相关人员对该工程的结算问题反复进行核对,在工作量双方认定的情况下按相关法规进行审核。

五、丰顺县文化体育公园工程共14项所送工程送审总价款为:24443072.48元,核定价款为:17206099.95元,核减价款:7236972.53元。

 

                        丰顺县审计局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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