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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审计报告

来源:丰顺县审计局   2016-03-21 00:00:00   点击:-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丰顺县农业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局)的商请,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6225日至315日,对县农业局负责建设,丰顺县土肥站负责实施的丰顺县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县农业局(含丰顺县土肥站)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实物资产、财务会计资料、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县审计局依法独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批复立项情况

县农业局及县土肥站提供的资料显示,根据2012118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局梅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261号),分解到我县的2012年度建设任务28980亩。梅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梅州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梅州市农业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局)印发梅市国土资﹝201324号对丰顺县2012年度汤坑镇、龙岗镇、大龙华镇、八乡山镇、建桥镇、黄金镇等八个高标准基本农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与投资预算的批复,按照市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其中建桥镇、黄金镇3个项目区由县农业局负责建设,县土肥站组织实施。

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2013820日印发《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丰顺县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丰发改农﹝201332号),批复县农业局负责建设的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391.04万元,建设面积11592亩,其中建桥镇3545.7亩、黄金镇东南片区3914.8亩、黄金镇西北片区4131.5亩。工程预算总投资按1200元/亩控制,资金来源由省财政补助解决。

2、工程设计、预算及评审情况

经招投标确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土地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为广东友元国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元公司)。20131月县农业局与广东友元国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元公司)签订《丰顺县2012年度建桥镇、黄金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测绘与规划设计技术服务合同》。友元公司2013625日对3个项目分别出具了设计报告,3个项目区的投资预算分别为建桥镇425.46万元、黄金镇东南片区469.72万元、黄金镇西北片区495.58万元,预算总投资1390.76万元。

201362021日市国土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丰顺县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设计标准、项目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工程设计、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等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评审意见。

3、工程招标投标情况

按县发改局立项核准意见,项目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项目可研、勘测、规划设计和概预算委托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理招标。2013125日经评审委员会评议确定友元公司为中标单位。

工程施工招标工作, 201310月县土肥站委托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3个项目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代理。3个项目区分为3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分别为第一标段建桥镇项目、第二标段黄金镇东南片区项目、第三标段黄金镇西北片区项目。20131027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确定的中标施工单位分别为:第一标段益阳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第二标段韶关市水利水电建设公司、第三标段梅州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水电公司、韶关水电公司、梅州生态公司)。

各标段中标价分别为:第一标段228.14706万元、第二标段284.55888万元、第三标段288.125705万元。

     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20131028日县土肥站分别按中标价与3个标段的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中项目具体建设地点和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标段建设范围包括环东村、建安村、建桥村、三社村,建设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支渠沟、斗渠沟、农渠沟、人行道板,田间道路工程及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持工程清淤沟渠等;第二标段建设范围包括光明村、隍洞村、坑尾村、罗江村、埔东村、深田村、扬石村,建设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干渠沟、支渠沟、斗渠沟、农渠沟、涵洞、人行道板等;第三标段建设范围光明村、湖田村、龙山村、启明村、三联村、松青村、中心社区居委,建设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陂头、干渠沟、支渠沟、斗渠沟、农渠沟、涵洞、人行道板等。

二、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

1、工程施工和监理情况

项目工程于20131028日签订合同后开工建设。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对3个项目区建设面积11592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进行监理。

2、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各标段工程相继于20147月完成建设任务。20148月县农业局组织了由县府办领导任验收组组长,县国土局、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的县级初步验收。

县级验收组对3个标段工程分别出具了初步验收报告,验收结论显示:“各单位工程已全部通过验收,质量合格,运行情况良好,已达到竣工验收标准,验收组认为项目建设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可申请市级验收”。

市国土局、市农业局组织了市级验收组进行竣工验收,并于201488日出具了验收结论认定为合格的验收意见(梅市国土资函201441)。

3、工程造价审定情况

3个标段的工程造价结算,2016111日经丰顺县财政投资审核中心(以下简称财审中心)审查定案,合计878.23888万元。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单位益阳水电公司的送审工程造价,经审查定案造价242.18万元。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单位韶关第一建筑公司的送审工程造价,经审查定案为合同包干造价284.55888万元,加变更工程造价71.19万元,合计造价355.74888万元。

第三标段工程:施工单位梅州生态公司的送审工程造价,经审查定案造价280.31万元。

4、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实行县级报账制,除拆迁补偿费、业主管理费和竣工验收费拨入县农业局专账管理外,其他款项均由县财政局直接支付到相关单位,同时在县农业局专账核算。能做到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程序。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391.04万元,全部来源于省财政厅补助拨款。截至审计时间止,省级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县财政局已支付项目资金1157.25万元(其中直接支付981.42万元,授权支付175.82万元)。已到账未付或暂存344.08万元(含在县财政局暂存233.79万元,县农业局暂存110.29万元)。

支出项目

预算额   (万元)

合同价或   结算款   (万元)

已付款    (万元)

未支付或   暂存款     (万元)

备注

工程施工费

1102.78

800.83

878.24

224.54

   本表结存数仅按合同价或结算款计算;            

前期工作费

90.43

73.76

73.76

16.67

工程监理费

36.00

20.50

16.00

20.00

    县农业账户收入前期工作费用和拆迁补偿款、业主管理费等合计175.82万元,已支出65.53万元,暂存110.29万元。

拆迁补偿费

41.70

41.70

35.00

6.70

竣工验收费

42.57

42.57

23.88

18.69

业主管理费

36.78

36.78

20.08

16.70

不可预见费

40.50

40.50

0.00

40.50

合计

1391.04

1056.64

1046.96

344.08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本项目基本符合上级有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能重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作,农业局负责建设部分由县土肥站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能严格实行工程建设“五项”制度,即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公告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同时取得当地镇村的积极支持、配合,项目工程实施顺利进行,现已通过市级竣工验收。项目资金采取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工程资金能依法纳税,该项工程的完成,为农村、农民生产、生活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四、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工程进度较慢

根据农业局和土肥站提供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显示,施工工期为80天,即2013111日至2014120日,工程完工时间为201485日,超过了合同规定的施工期限。

经了解是因当地一些道路,排灌水沟走向等问题上涉及个别群众利益时,需要进行说服工作等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竣工的情况。

五、建议意见

(一)对未列支的结余资金,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批准后用于我县农田建设项目支出。

(二)县农业局及县土肥站应与项目所在镇村签订资产移交和监管维护手续,落实好各项目区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使项目工程发挥更大效益。

 

 

丰顺县审计局

201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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