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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审计局2014年工作情况报告和2015年工作计划

来源:丰顺县审计局   2015-03-05 00:00:00   点击:- 【 字体: 】  

201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第二次廉政会议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维护我县财经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尽全力当好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反腐败的“利剑”和深化改革的“催化剂”、经济发展的“安全员”,努力实现审计工作全覆盖,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改善民生提供保障。

2014年我局共完成审计项目35个,占全年计划任务的116%。查出违规金额596.5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567万元,上缴财政1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1万元,调账处理金额396万元,审核结算政府投资工程二项核减资金1590.2万元,审核结算校安工程102个项,核减资金1135.6万元。移送纪检案件线索1宗。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税收征管审计

    督促纳税机关健全纳税机制,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法律知识,调动纳税人的纳税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税务征收的成效,今年110月我县地方税务已完成全年任务的101%,为我县出色提前完成任务作出贡献。税收征管审计追缴33家企业少缴税费78.2万元 ,跟踪追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2宗土地使用税312.37万元,加强对供电企业机电安装外包工程纳税审计监督,促进外来企业承包工程依法纳税180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大胆揭露我县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违规举债、违规担保借款进行跟踪监督,促进我县举债合理、降低风险;对穗光食品有限公司,鹿湖度假村借出资金问题,提出合理、可行建议,促进追债措施落实;对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减少国有资产流失,2013-2014年实现了闲置资产变现收入1.11亿元,促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配置;对全县闲置存量的国有资产积极向政府提出管理和处理意见;对预算内容不完整,各年、各部门收入未编入预算情况进行清理、整改、编入。

三、全力配合、完成中央和省计划项目

今年815日至1120日,我局派出4名业务骨干到清远市,配合中央审计署开展的土地出让金和农田耕地保护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出色完成了任务,受到审计署的表扬。

四、完善村级财务运作

去年,第五届村委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我局完成,今年,相关存在的问题我局派出领导和业务人员配合县督查组,顺利完成全县村级账务的整改工作,效果显著。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一是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和结算真实、合法,为政府节约开支,为财政减轻负担。对丰顺县榕江北河左岸汶水桥至罗湖桥段防洪应急抢险工程造价结算和丰顺县文化体育公园工程及增加项目和附属工程造价结算进行审核。两个工程送审总价款为:70164955.27元,核定价款为:54262898元,核减价款为:15902057.27元。

二是教育创强校安工程,2014年结算102项,送审总价款47980292.73元,核定价款36623814.25元,核减价款11356478.48元。

六、经济责任审计

今年我局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4个,审计经济责任人24人。(其中任中审计11人。)审计查出违规金额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451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1万元,上缴财政7万元。通过审计,促进了财务核算的规范和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增强了领导干部财经法规意识和经济责任意识,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为县委管理、评价和考核使用干部服务。

七、抓审计机关队伍建设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和纪教月学习,同时开展审计业务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更是多次召开会议共同学习和领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有关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全体审计人员共创团结、务实、清廉、高效的审计队伍和审计工作。

2014年,我局全体人员努力认真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这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迎难而上,在创建团结、务实、清廉、高效的审计工作和队伍的同时,坚决按照“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决定的要求,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更好服务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各单位、各部门对国家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八、2015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一)国家审计署下达审计项目两项:

   1.全国土地出让金及耕地保护跟踪审计;

   2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二)省审计厅下达审计项目五项:

   1.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审计;

   2.农业补贴专项资金审计;

   3.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审计;

   4.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审计;

   5.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审计;

     (三)市审计局下达审计项目:

   1.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2.市局临时交办项目;

     (四)本县自定审计项目:

1.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计:

     (1)由党委政府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领导小组安排指定结算审计;

     (2)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计监督;

2.经济责任审计十五项,其中:离任审计5项;任中审计10项;

3.开展经济效益审计2项;

4.党委政府临时交办项目。

                                            

 

           丰顺县审计局

            201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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