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因此购房建房的人越来越高。人民群众拥有新房是件高兴的事,可是在购买建筑材料或装饰过程中时时会发生烦恼纠结的事。
近日,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接到从12345政府热线平台转办的来自汤南镇消费者罗先生的投诉转办单。据当事人反映,2018年中在汤南某门业商店购买了14套总价11200元的铝合金室内房门用于自建的新房中使用,后来房子装修好后因罗先生全家一直在外地做生意未曾入住过新房,可是最近打算回来准备新房入伙时,却发现房门出现不同程度的氧化脱漆等问题。罗先生到购门的店与经营者协商,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应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双方协商不一致,于是请求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协调解决纠纷。
接到罗先生的设诉后,消保中心工作人员即时进行实地调查及询问双方当事人。据调查了解,消费者罗先生当时是购买14套新房门,门扇、门套、门锁等是由商家包安装,现在出问题是其中9套门扇部分,而其它地方暂无出现问题。因此罗先生怀疑经营者出售伪劣不合格商品,要求将所购买的所有房门退货退款,并赔偿应此拆卸整套房门造成装修损坏的经济损失。经营者认同所售给消费者罗先生的房门有部分出现瑕疵,但并不是不合格的伪劣产品,经营者与生产厂家沟通后,生产厂家只同意重新免费为罗先生所购买的出现问题的门扇进行更换,但不同意退货退款和赔偿事项,并可提供相关检测合格证书。消保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了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诉求后,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对当事双方进行说明调解,第一轮调解中消费者要求一定要将门扇门套一起更换并赔偿,经营者只同意将出现质量问题的门扇更换。双方都不肯退让,第一轮调解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要合理合法理性的维权,经营者应本着履行好市场主体责任、诚信经营、顾客至上的原则退让一步,并约当事双方第二天到消保中心办公室进行二次调解。
在第二轮调解过程中,将双方分开单独进行调解,消保中心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秉着和谐社会公平正义、诚信交易的原则去解决纠纷、协调双方利益,跟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本次消费纠纷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方的利益关系,希望双方都能各退一步。经过耐心细致的谈话调解最后双方都达成调解协议:一是14套门扇重新更换门框不换。二是补偿消费者损失人民币8000元。并签订消费争议调解协议书,补偿款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现场交付。对此结果双方都表示满意。事后当事人双方感谢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