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通知指出,疫情防控期间全县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实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通知指出,所有零售药店需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摸排和宣传工作,主动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配合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劝导发热、咳嗽患者及时就诊,并做好场所消毒、口罩佩戴等防护工作。
通知要求,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的人员必须做好信息登记(发热患者本人购药还需进行体温测量),并填写丰顺县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信息登记表。如发现药店未实行实名登记、瞒报或迟报的一经查实,坚决追究药店负责人责任,并作出严肃处理,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视情节作出约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医保刷卡直至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的处理。
(记者:缘烽 垲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