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关于确定梅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级的通知》,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2月21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有序开放室外公共活动场所的通知》。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
1、有序开放公园、广场、运动场等室外公共活动场所,有关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巡查防控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佩戴口罩。
2、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室外公共活动场所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限制室外露餐饮摊档的堂食行为,实行分座就餐,杜绝聚餐行为。
根据《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关于确定梅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级的通知》,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2月21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有序开放室外公共活动场所的通知》。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
1、有序开放公园、广场、运动场等室外公共活动场所,有关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巡查防控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佩戴口罩。
2、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室外公共活动场所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限制室外露餐饮摊档的堂食行为,实行分座就餐,杜绝聚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