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感冒发热、喉咙肿痛药品实名登记是加强重点人员监测,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的一项重要举措,正在全省各地推行。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发挥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 2月6日,我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丰医保〔2020〕2号)文件,要求药店如实登记购买者和用药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居住地址,并及时上报登记的信息。
我局在落实这一举措中,不仅指导药店经营人员做好信息登记,还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把这一好的举措落实到位,把疫情防控的口子扎得更紧更牢。2月17-18日,我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组成3个工作组对我县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共对5个乡镇67家零售药店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零售药店是否按规定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进行登记,并对登记信息进行电话核实;检查零售药店对进店购买药品人员有无测体温;药店药品摆放是否规范,营业场所卫生等。对检查发现不执行相关规定的,按照规定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
截至2月26日,我局共收到全县97家定点药店上报的信息,实名登记信息累计达13603条,购买发热药品人员累计525人次。我局每天梳理汇总各药店上报的信息,一旦发现有发热人员的信息,第一时间向县指挥部报告,第一时间反馈给当事人所在地镇村做进一步核实和跟踪处理。
至目前,我县零确诊、零疑似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