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我县韩江流域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连日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韩江潭江、留隍河段开展禁渔期水域巡查和宣传活动。
活动中,执法人员通过水上检查和陆上检查相结合,在辖区水域内广泛宣传动员,强化执法管理,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据统计,活动共出动渔政船艇2艘次,执法人员35人次,派发宣传单2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0余条。
记者从县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今年是我县实施禁渔期的第4个年头,禁渔时间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渔区包括我县辖区内的韩江干流水域及汇入韩江干流汇入口起1公里范围内的支流水域。
县农业农村局执法部门负责人表示,禁渔期间,将集中力量,加强巡查管理,严惩非法捕捞行为,重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以及使用“绝户网”等违规渔具和“电、炸、毒”鱼等方式违法作业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
(记者: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