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在热心民众的积极配合下,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北斗镇拾荷村成功救助一只受伤的猫头鹰。经辨认,该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
当天上午10时许,森林分局民警接到拾荷村委求助电话,称有群众在拾荷村草地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已交到村委。接报后,民警立刻出发前往处警。
经初步推断,该受伤的猫头鹰因还未学会飞行从高处坠落,因此在草地被村民发现。见“小萌物”状态较虚弱,民警给它喂水喂食,帮助其尽快恢复体能。
随后,民警将该猫头鹰送至梅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点。经救助中心鉴定,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种属名为领角鸮,是鸮鸟类的一种。期间,工作人员对其做了细致检查、细心护理,待其体力恢复后再放归大自然。
警方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自觉配合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开展,如发现涉野生动物线索要及时上报,最大限度遏制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发生。
丰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