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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防火期间林区要做到“十不准”“五不烧”

来源:本网   2020-11-05 09:55:43   点击:- 【 字体: 】  

  秋冬季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近几天,我县森林火险等级已达4级。应急管理局提醒:在重点防火期间林区要做到“十不准”、“五不烧”。

  “十不准”是指: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不准烧荒烧垦;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野外烧火驱兽、使用火铳枪械狩猎;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不准私自炼山造林或烧木炭;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不准见火不报、不救;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

  “五不烧”是: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无人看守不烧。

  记者: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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