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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县开展《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

来源:本网   2020-11-26 09:39:03   点击:- 【 字体: 】  

  11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县开展《梅州市森林火源 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苏平,嘉应学院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主任蔡国芹等参加调研,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石远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雪峰,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到太平寺,现场调研焚烧祭祀、宗教用品集中处理点建设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县贯彻落实《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的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

  据了解,《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实施后,在我县反响较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立法的目的。在县林业局、森林分局和镇村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近年来我县的森林火灾案件也大幅度减少。据统计,2017年度至2018年度两个年度森林火灾案件合计46宗(其中刑事案件16宗,行政案件30宗),2019年度至2020年度两个年度的森林火灾案件合计11宗(其中刑事案件3宗,行政案件8宗),森林火灾案件呈逐年下降。

  调研组认为,我县在实施《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对于下一步工作,调研组建议:一是继续加大《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加大防火宣传的力度和频率。二是强化护林员的管理。要积极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建设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巡护系统,改变传统的护林员巡山护林管理模式,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措施,切实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保障扑火物质装备正常运作。

  记者:武财 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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