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会议,研究审议决定若干人事任免事项等议案。县委副书记、县长廖茂忠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邱翠茂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超平、曾命城、吴伟明、林楚辉、刘雪峰以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决定了6项人事任免事项。同意接受徐庆青同志辞去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同意接受周福香同志辞去丰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同意接受郑春鹏同志、廖月芝同志辞去丰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李志奎同志的丰顺县教育局局长职务,任命梁玉辉同志、曾小丽同志为丰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李炎飞同志为丰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邱翠茂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还审议关于我县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草案);审议关于调整2016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途的议案报告;审议关于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丰顺县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审议关于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报告;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并通过了相关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