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汕头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党组成员曾清楷带领省专项督查组一行到丰顺县检查评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市司法局副局长洪庆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辉祥,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声欢等陪同检查。
省督查组在县司法局通过查看材料、文件、台帐、听汇报等,详细了解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随后,深入汤南司法所、新埔村、新埔园村和汤西镇南礤村、石江村实地检查,察看律师信息宣传栏、公示牌和公共法律服务站办公设施,与镇党政主要领导、司法所长、村书记、主任、村法律顾问进行了细致交谈,并翻阅了法律顾问工作台账、日志,查看管理系统平台使用情况。并随机组织了村干部、群众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省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真抓实干,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我县2015年的十项民生实事之一,在去年4个试点村的基础上,于今年1月完成了全县282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经费保障、日常管理、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奖励激励、信息通报、学习交流等8个机制,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成了16个镇282个村的法律服务工作站场所建设,高标准建设了18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示范点。法律顾问立足于村(社区)的免费法律服务,担任“六员”角色,解答群众的电话咨询等,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初步提高了基层组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满足了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推动了法治丰顺建设,为加快丰顺振兴发展创造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