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促进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机构尽快持证经营,依法办学, 12月4日,教育局在十楼会议室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县教育督导室、局基教股干部及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共40多人参加会议,教育局副局长陈秋远出席会议并作强调讲话。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的重要举措。今年6月至11月,县教育、公安、工商等多部门联动,开展了一系列摸底排查工作,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初见成效,县教育局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要求,密切合作,分工开展,促进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引导具备办证条件的机构尽快持证合法经营,对达不到办证条件的培训机构,劝诫其转型为仅经营托管业务机构。
经摸底调查,至11月底,我县共有校外培训(托管)机构95所,其中,托管机构75所,培训机构19所,培训兼托管机构6所,早教机构1所,还有5所机构已停办,1所正在装修。目前已有30所机构向县教育局递交了筹设申请书,专项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
会议首先由教育督导室林亨同志传达省有关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精神。
接着,基教股向每位申请人发放了《丰顺县校外培训机构申办办学许可证指南》,胡源有股长详细解读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申办流程》,理清托管类与培训类机构的办证要求。胡股长指出:无经营培训业务的纯托管机构,仅需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有提供餐饮服务的还需按要求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需到教育部门开具任何证明;经营培训类业务的机构,申请举办培训机构场所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培训用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二,符合办学条件的培训类机构需按“先证(办学许可证)后照(营业执照)”的流程办理相关证照。
陈秋远副局长强调了三点内容:一是提高认识,依法办学;二是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三是聚集治理重点,落实整治责任。她指出:1.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是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讲话精神的直接表现;2.各有关部门及培训机构要提高认识,依规办证,依法办学;3.教育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指导下属业务股室及基层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办证指引等工作,接待办证群众,受理办证申请,提高工作效率,使群众办证更加方便、快捷,促进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会议由基教股负责人郑金锋主持。
图:徐飞鸽 文:张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