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诉讼调解与基层综治工作衔接的意见(试行)》通知精神,深入推动法院(庭)与基层综治工作的衔接,近期,丰顺法院与丰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了3期“诉讼调解与基层综治工作衔接”培训班,共有100多名县直有关单位的综治工作人员、全县17个镇(场)的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专职副主任、综治办、司法所人员,法庭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为确保该次的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丰顺法院与丰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订方案,将全县划分为五个责任区。县法院责任区负责县直有关单位的诉讼调解与综治工作衔接,而四个中心法庭作为四个责任区,分别负责所辖各镇的诉讼调解与综治工作衔接。同时方案规定培训分为三期:第一期,培训地点设在留隍镇政府,对留隍法庭责任区内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第二期,培训地点设在丰良镇政府,对丰良法庭责任内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第三期,培训地点设在法院机关,负责对县法院责任区、附城法庭责任区、汤南法庭责任区内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丰顺法院精心组织,安排具有较丰富审判经验的民一庭副庭长吴小垚作为主讲人。在培训班上,吴小垚就围绕诉讼调解与基层综治工作相衔接这一主题,着重讲解了开展好诉讼调解与基层综治工作相衔接的相关内容、规定和实际操作程序,对“司法确认”的程序进行了阐释,以有效指导工作实践。为让学员们对诉调衔接工作的实际操作程序有更清楚的理解与认识,吴小垚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多个案例进行以案释明,同时还进行模拟演练。在培训班上,各学员就在“诉讼调解与基层综治工作相衔接”的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探讨。
综治工作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参加培训使他们加深了对诉讼调解与基层综治工作衔接重要性的认识,有利于在日后工作中更好地推动法院(庭)与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之间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调解衔接工作机制,促进大综治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建立,为有效减少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