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顺县汤坑镇社区服刑人员徐某因不服从监管依法被丰顺县司法局提请治安管理处罚,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这也成为我县首例因社区服刑人员不服从监管而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案例。
据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又15日,缓刑六个月。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徐某认罪悔罪态度差,未经司法所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外出。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敦促徐某按时到司法所报到,但其置若罔闻,拒不配合。为了切实加强对社矫人员的监管矫治,履行好职责义务,强化社矫监管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规范性,丰顺县司法局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向公安机关提请对徐某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通过对徐某的严肃处理,既强化了社矫人员的法律意识、规矩意识、敬畏意识,又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有力震慑警示了全体社区服刑人员,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的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