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收到了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粤爱卫【2015】)17号发出的关于授予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等10镇(县城)为广东省卫生镇(县城)称号的通知。其中,丰顺县城榜上有名,这标志着丰顺县城成功跻身 “广东省卫生县城”行列。
据了解,我县自
2013
年启动省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县城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完善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及城镇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国卫生工作逐步实现。为确保创卫工作落到实处,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创建省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社区、村委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热情参与,创卫工作稳步推进。
2015
年
12
月
8
日至
9
日,省爱卫会考核鉴定组对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今天上午,我县收到了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粤爱卫【
2015
】)
17
号发出的关于授予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等
10
镇(县城)广东省卫生镇(县城)称号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广东省卫生镇(县城)考核鉴定组考核,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梅州市丰顺县城、五华县城等
10
个镇(县城)在创建广东省卫生镇(县城)工作中,各项指标达到了《广东省卫生镇(县城)标准》(粤爱卫【
2010
】
17
号)规定的要求。省爱卫会决定,授予梅州市丰顺县城
“广东省卫生县城”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以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