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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来源: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12-24 10:44:38   点击:- 【 字体: 】  

各购房贷款职工:

为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开展,精减业务办理环节,优化和提升服务质量,为购房贷款提取还贷职工提供安全便捷服务,我中心依托新业务系统向购房贷款职工推出每月委托还贷提取业务(包括签约对冲还贷业务和划拨还贷业务),欢迎申请办理。现将签约相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对冲还贷协议

对冲还贷协议是指贷款职工自愿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理处)在贷款期限内逐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划扣住房公积金对冲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系统会自动从原还款账户内扣划。签约对冲还贷相关事项:

1、签约的贷款类型:本市的公积金贷款;

2、签约协议的期限:当月生效,直到贷款还清为止;

3、办理网点:贷款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分理处)或贷款银行;

4、办理材料:贷款合同、申请人身份证。

二、划拨还贷协议

划拨还贷协议是指贷款职工自愿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理处)在协议期限内按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扣固定金额到职工本人银行卡账户内用于归还购房贷款本息。签约划拨还贷相关事项:

1、签约的贷款类型:商业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组合贷款;

2、签约协议的期限:当月生效,每月15日前扣款。签约期限为1--5年;

3、办理网点: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分理处)或缴存银行;

4、办理材料:贷款合同、申请人身份证、商贷贷款余额清单、申请人活期储蓄卡或存折。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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