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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开缴 缴费标准和报销待遇标准有提高

来源:丰顺台记者   2015-10-30 10:04:25   点击:- 【 字体: 】  

当前,我县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已开缴,记者获息,2016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和报销待遇标准有提高,缴费标准不设档,每人每年120元。

据了解,2016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保险缴费时间是2015922日至1130日,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缴费,由村委会统一代收代缴,城镇居民持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到邮储银行办理参保缴费。在县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一位在两年前,因为一场大病花费了10万多元的吴婆婆,在得知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和报销待遇标准有所提高后,她感到由衷的高兴,表示明年医保就可以让她省了不少钱。

此次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报销待遇标准两方面。在个人缴费标准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将由原来的50元和90元两个缴费标准中,统一调整到每人每年120元。缴费调整后,报销待遇也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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