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县领导的支持下,成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由县司法局及相关司法所熟悉法律和调解业务的人员组成,针对交通事故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选派了多名律师担任调解员。主要负责受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损害赔偿权利义务纠纷;适用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处理,且交通事故责任已经确定的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无法确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但事故各方一致申请调解的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款分割纠纷、劳动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等;其他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且符合人民调解条件的民事损害赔偿纠纷。
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中,人民调解工作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事故处理效率,降低司法成本等方面起到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工作室成立后,将有效推动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联动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格局。目前我县在500人以上的企业、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行业(专业)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实现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