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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

来源:丰顺县司法局   2011-11-03 16:23:46   点击:- 【 字体: 】  

11 3 汤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标志着我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启动。

县司法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县领导的支持下,成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由县司法局及相关司法所熟悉法律和调解业务的人员组成,针对交通事故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选派了多名律师担任调解员。主要负责受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损害赔偿权利义务纠纷;适用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处理,且交通事故责任已经确定的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无法确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但事故各方一致申请调解的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款分割纠纷、劳动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等;其他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且符合人民调解条件的民事损害赔偿纠纷。

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中,人民调解工作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事故处理效率,降低司法成本等方面起到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工作室成立后,将有效推动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联动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格局。目前我县500人以上的企业、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行业(专业)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实现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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