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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强制执行一宗厂房腾退纠纷案

来源:丰顺台记者   2016-03-04 10:26:10   点击:- 【 字体: 】  

33日上午,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宗厂房腾退纠纷案,依法将三间厂房交还给申请执行人杨某管理使用,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请看报道。

据了解,201325日,杨某与肖某阳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杨某将位于丰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工业一路1号厂房、土地及附属设施租给肖某阳使用,租赁期限为4年,每月租金33228元。肖某阳自20155月起就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并停止了厂房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杨某经多次催收租金未果后,于20151012日将肖某阳起诉至县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肖某阳将租赁的厂房腾退归还,并向其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水电费。

县法院于20151229日作出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被告肖某阳将租赁物腾退交还给杨某管理使用,并向原告杨某支付租金19万多元。该判决生效后,肖某阳不仅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腾退义务,还将厂房铁门上锁。今年129日,杨某向县法院申请执行。县法院于23日向被执行人肖某阳发出执行通知,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但均无法联系上。225日,县法院发出腾退公告,责令被执行人肖某阳在31日前履行腾退交还义务。公告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肖某阳仍未履行。

为维护法律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县法院决定对该案实施强制执行。今天上午,县法院共派出20多名干警依法对该案实施强制执行,并邀请2名县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在评估所人员及申请执行人厂房工人的协助下,依法对三间厂房内的物品进行了清点,并制作了查封扣押清单。当天上午,县法院顺利将三间厂房移交给申请执行人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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