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稳步向好发展,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维护平安、稳定的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环境,1月13日,留隍镇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积极配合中共丰顺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海事处、县公安局,清理取缔从北起丰顺县与大埔县交界处南至丰顺县与潮州市交界处韩江河段内的所有“三无”船舶(有在政府登记备案的涉渔“三无”船舶和政府执法船舶除外)。
在行动中,清理了PVC管道、铁船、塑料快艇等十余辆“三无”船舶,为了方便部分未接到通知的船主,清理来的“三无”船舶三天内允许归还船主,但必须有村委出具证明,并在村委干部陪同下到留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领,留隍镇将派出工作人员一同到船舶吊上岸边通过陆路车辆运走,所产生的费用船主自负,三天后无人认领的船舶将集中销毁。
据悉,开展清理后下来的工作将进行常态化检查,巩固整治成果。留隍、潭江、小胜三镇会认真组织对各自辖区内“三无”船舶常态化检查,将私造滥造“三无”船舶遏制在萌芽状态,必要时联合开展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