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布实施《丰顺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项目成果》,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决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就《丰顺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项目成果公布实施》执行情况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各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提出评价意见,并以书面方式反馈至丰顺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沈生,联系方式:6686621,邮箱:fsgtjydg@163.com。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