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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扩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本网   2016-04-21 15:51:57   点击:-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扩区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概况: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位于丰顺县城汤坑镇南端,东至广梅汕铁路,西至鸡笼山、邓屋大寨,北至汶水桥,南至丰顺糖厂。其前身为1995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丰顺县经济开发试验区。199512月,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成为省级开发区;20061月,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三批省级开发区审核(2006年第8号公告),并正式更名为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开发区经过20多年的开发建设,已经成为拉动丰顺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2011年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了规划环评,并在2013年取得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该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书,由于需要加快开发区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加快开发区产业集群发展等的需要,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申请扩区,开发区本次申请扩区的区域总面积为500.5公顷,全部位于丰顺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扩区范围规划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电声电子、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绿色饲料等)为主导的集工、商、住、娱乐于一体的现代化工业新城。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及环境敏感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写广泛公众参与报告书修改完善、报批。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总论、开发区旧区回顾性评价、开发区总体规划与开发现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与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风险评价、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综合论证与环境保护措施、清洁生产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结论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园区所在地环境状况满意程度?
2)对园区所在地社会、环境、经济状况的看法?
3)对建设单位污染防治。环境管理有何建议?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综合角度考虑,对园区布局有何建议?
5)目前园区(旧区、扩区)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6)对本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7)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与方式  

本次通过网上公示、当地张贴公示告知本项目信息,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本公示指定的方式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发表对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反映。  

六、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3-618180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丰順县汤坑镇汤坑34号开发区管会  

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广东工业大学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828424033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邮箱:1714256497@qq.com  

 

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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