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曾先生
留言日期:
2022-06-15
主题:
养犬问题
内容:
请问各位领导,在农村居民区可以养20只以上狗吗?需要申报的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6-15
答复时间:
2022-06-20
答复单位:
梅州市丰顺县汤西镇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收到广东省政府网站6月15日转来关于汤西镇新岭村新寨村民咨询农村居民区养20只狗是否需要申报情况后(编号:B20220615006)后,镇党委、政府立即指定由分管畜牧、执法以及驻新岭村领导的协调组,专门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经咨询并查阅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保证可追溯。同时,根据《丰顺县机构改革职权下放事项清单》,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由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因此,农村居民区养20只狗需到镇人民政府申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镇初审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丰顺县汤西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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