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何阳东
留言日期:
2024-03-19
主题:
未婚子女如何办理分户
内容:
未婚子女如何办理分户手续,需要哪些材料证明。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19
答复时间:
2024-03-26
答复单位:
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
答复内容: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分户办理条件和材料如下,您可根据自身符合的条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办理条件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状况已变化、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

2、需审核材料

①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件(例如居民身份证;也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例如“粤居码”等电子证照)

②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③关于分户的书面申请报告

其他情形

①因婚姻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

②因独立居住分户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证件。

③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的法定登记证件。

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潘田派出所户政咨询专线:0753-6688337。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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