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静水流深
留言日期:
2020-10-27
主题:
购房入户11月2日可以在派出所办理吗?
内容:
本人想在2020年11月2日回汤坑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手续,不知道能不能办理,听说因人口普查暂停此业务,另外,现在购房入户资料要有哪些才能办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0-27
答复时间:
2020-11-06
答复单位:
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
答复内容:

静水流深: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短答复如下:

       人口普查期间未停止办理入户业务。

      根据户籍管理中关于购房入户的申请材料有:申请书,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证明材料:(1)属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包括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发票;(2)属银行按揭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发票、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3)属实际居住的自建房,因特殊原因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申请书(说明不能或暂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属合资建造的,提供房屋产权分割公证材料。辖区派出所对申请入户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制作综合调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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