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群众反映
“锦江美景城业主停车难等诸多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留言答复
您好!
感谢您的来信留言。
我局于2020年12月14日收到丰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丰检行公建》([2020]17号),反映了锦江美景城A、B区入口和小区内消防通道出现堵塞占用的情况,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我局作为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对锦江美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约谈,提出三点要求:一、物业公司要依据《民法典》在消防安全各方面加强规范管理。二、适时开展消防演练,提升消防能力。三、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物业公司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另一方面,我局进行实地调研,发现锦江美景城B小区多处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并提出分三个阶段专项整治,希望通过整治还锦江美景城小区业主一个安全、和谐的小区环境。
特此答复
丰顺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