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林被毁私挖道路,农田水利被毁”留言事项的调查情况汇报
县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转来的关于留言人“还我青山绿水的家”通过丰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中心(受理编号B20210110021)的留言资料收悉。关于留言人反映的“趁村民不在家的情况下私自占有他人山林毁林开挖道路”涉及林业方面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组织调查落实,情况如下:
当事人(张惠波)在北斗镇拾荷村老龙坷租赁相关农户土地经营地种植皇帝柑等经济林,因生产需要在未经相关村民协商同意和相关主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对原耕作道路进行平整修扩修缮,损坏路旁部分林木,面积约0.5亩。留言人反映的“...私自占有他人山林毁林开挖道路”事项基本属实。我局会同北斗镇林业等部门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挖山修路行为,告知其平整修缮道路涉及使用林地,要经镇、村等相关部门允许和相关农户同意,须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我局督促北斗镇政府组织林业、国土等部门加强巡查监控,遏制类似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发生。
此复
丰顺县林业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