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7221922/2017-00024
丰顺县公安局
2017-01-04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
2017-01-04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

发布日期:2017-01-04  浏览次数:-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

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业务手册

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XXXX发布 2016XXXX实施

   一、受理范围

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具备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个人。

2.本行政许可适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3.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需要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应当向管辖区域内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审批通行。

   二、设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四十九条。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区县级或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1、权责划分(市)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未办理此业务

2、权责划分(县、区)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审批业务。

    四、审批条件

设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必要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

  2)驾驶人没有两次以上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记录;

  3)申请的通行路线和时间不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4)单车运输的数量不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5)车辆配备了主管部门规定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6)车辆没有非法改装行为;

  7)轮胎花纹深度符合国家标准;

  8)车辆定期检验周期的时间在有效期内;

  9)车辆设置安装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

2.不予许可的情形(有以下其中一种情形即不予许可):

   1)证明文件过期或者失效;

   2)证明文件与计算机数据库记录比对结果不一致或者没有记录;

   3)承运单位不具备运输危险化学品资质;

   4)驾驶人不具备上岗资格;

   6)驾驶人有两次以上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记录;

   7)车辆有非法改装行为;

   8)车辆安全状况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10)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1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申请表

加盖公章。           

1           

0

纸质           

危化许可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购买单位、销售单位需提供。           

1           

1

纸质           

营业执照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1           

1

纸质           

组织机构代码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1           

1

纸质           

经办人身份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1           

1

纸质           

危化品购买凭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1           

1

纸质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运输单位需提供。           

1           

1

纸质           

机动车交强险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运输单位需提供。           

1           

1

纸质           

第三者保险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运输单位需提供。           

1           

1

纸质           

道路运输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运输单位需提供。           

1           

1

纸质           

机动车行驶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运输单位需提供。           

1           

1

纸质           

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运输单位需提供。           

1           

1

纸质           

GPS入户证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运输单位需提供。           

1           

1

纸质           

税务登记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销售单位需提供。           

1           

1

纸质           

六、审批证件

审批证件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通行凭证》,证件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有效,逾期作废。领取《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通行凭证》后,可在核准范围内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

七、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受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承诺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八、审批收费

不收费。

九、审批流程

1.申请

1)申请接受

申请人在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内勤中队提出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

2)登记

申请人在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内勤中队提出的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在受理系统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申请接收人员等信息予以登记。

2.受理

1)受理审核

a)申请人在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内勤中队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b)接收受理人员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符合受理要求,予以接收受理。”的意见;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不符合受理要求,不予接收受理”的意见。

2)补正材料

a)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

b)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决定

申请人在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内勤中队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受理量化表

审查内容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办理该项业务的所有书面材料。

审查要求

对材料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审查程序

当场审查。

审查方法

核对复印件与原件,通过内部系统进行核查。

审查判定标准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审查结论

是否予以办理该项业务。

3.审查

书面审查。

2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查量化表

审查内容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办理该项业务的所有书面材料。

审查要求

对材料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审查程序

当场审查。

审查方法

核对复印件与原件,通过内部系统进行核查。

审查判定标准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审查结论

是否予以办理该项业务。

4.作出决定

1)决定。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2)决定公开。审查人员自本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开许可结果。

3)证件制作。予以批准的,证件制作人员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制作《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通行凭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

4)证件送达

a)证件送达人员自完成证件制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审批决定、证件送达部门业务科室,由科室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其中,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给申请人;

b)办理结果可以通过自取的方式送达申请人;

c)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行领取办理结果的,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书面委托书原件。

5)归档。对事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材料实行分类归档。按月对归档的材料进行清点、统计与整理。归档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归档要求按本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决定量化表

审查内容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办理该项业务的所有书面材料。

审查要求

对材料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审查程序

当场审查。

审查方法

核对复印件与原件,通过内部系统进行核查。

审查判定标准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审查结论

是否予以办理该项业务。

本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见图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流程图》。

十、咨询、投诉及审批进程查询

1.咨询

1) 岗位职责和权限。实施机关工作人员有义务准确、可靠地答复行政审批申请人的疑问。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提供的信息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实施机关应视为符合规定,不得拒绝接受。

2) 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 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内勤中队办公室

电话咨询:0753-2283131

信函咨询: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内勤中队办公室(丰顺县汤坑镇金湖路)        邮政编码:514021

3) 咨询回复。

a)窗口或电话咨询的,能当场回复的,应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24小时内以电话的形式回复;

b)信函咨询的,在收到咨询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请人。

2.投诉

1)投诉渠道

窗口投诉: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电话投诉:0753-6189610110

信函投诉: 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投诉回复

回复时限:24小时内回复受理意见;15个工作日回复处理结果。

回复形式:书面

3)监察机关和受理机构

电话:0753-6189210   地址:丰顺县公安局纪委监督室

3.审批进程查询

审批进程查询: 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内勤中队办公室

电话咨询:0753-2283131

十一、监督检查

4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监督检查量化表

审查内容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办理该项业务的所有书面材料。

审查要求

对材料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审查程序

当场审查。

审查方法

核对复印件与原件,通过内部系统进行核查。

审查判定标准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审查结论

是否予以办理该项业务。

十二、表单及文书

1.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申请表

2. 《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决定书》式样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需要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