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7221922/2017-00027
丰顺县公安局
2017-01-04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审核办事指南
2017-01-04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审核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7-01-04  浏览次数:-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审核办事指南

丰顺县公安局  2016XXXX发布                2016XXXX实施

一、受理范围

1.已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申请开办营业性射击场的企业。

2.本行政许可适用营业性射击场设立审批。

3.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申请书,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地点、射击方式与规模、设计布局、安全管理方案等;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靶场结构设置情况(内容包括射击区、枪支弹药库(室)、接待区、周边环境等)

(4)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制度材料。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第六条。

2.《广东省营业性射击场管理规定》(2007年粤府令第119号) 第四条。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地市级或以上公安部门,分为3级,分别为省级、市级、县区级。

1.权责划分(省)

作出决定。

2.权责划分(市)

审核,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审批条件

3.权责划分(县区)

委托县区局权限:受理初审

四、审批条件

设立依据

依据名称 条款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六条

《广东省营业性射击场管理规定》

第四条

必要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申请书,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地点、射击方式与规模、设计布局安全管理方案等;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靶场结构设置情况(内容包括射击区、枪支弹药库(室)、接待区、周边环境等)

(4)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制度材料。

2.不予许可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不予通过初审。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说明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1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营业性射击场申请购买枪支(弹药)审批表

按要求填写

3

0

纸质

营业性射击场(立项)申请审批表

按要求填写

3

0

纸质

企业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

1

3

纸质

六、初审时限

申请时限

受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

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审批收费

不收费。

    八、审批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丰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三中队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初审。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等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初审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材料。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初审结果。通过初审转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批。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初审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无

九、办理地址

窗口办理地址

丰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

0753-6189017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可乘车到汤坑镇金湖路丰顺县公安局,步行100米至办公大楼一楼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办理。

网上办理地址:无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初审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12345或者窗口电话07536189017

窗口查询: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丰顺县公安局。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1234512345投诉热线)。

3、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丰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丰顺县行政中心大楼4412,电话07536688262,邮政编码:514300

行政诉讼:丰顺县人民法院,梅州市丰顺县新世纪开发区市政大道2号,07536688606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初审窗口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