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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3007221498J/2021-00021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03-19
名称: 这些陆龟,不是你想养就能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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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陆龟,不是你想养就能养!

发布日期:2021-03-22  浏览次数:-

  “买只小龟做宠物”已成了一些人的养宠新选择,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龟类都能当作宠物随意饲养,近日,丰顺县一名养龟小伙因为饲养了两只陆龟,被丰顺警方“找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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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初,丰顺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根据工作线索,联合汤南派出所对一名网络购买野生保护动物嫌疑人身份进行核实。经调查,警方成功锁定该嫌疑对象为罗某,并上门现场查获其养在家中的两只陆龟,罗某对其通过网络购买两只陆龟的事实供认不讳。查获的豹纹陆龟、苏卡达陆龟于当日移交至丰顺县林业局野保部门,并由其送至梅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所。经鉴定,上述两只陆龟分别是豹纹陆龟、苏卡达陆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月8日,森林警察大队对罗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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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小伙子罗某一直对外观漂亮的“乌龟”十分感兴趣,2018年,他通过网络非法购买了一只豹纹陆龟。面对这新奇的小萌宠,罗某爱不释手。2020年6月,罗某用同样的方式,以1290元的价格再购入一只苏卡达陆龟。期间,罗某一直将这两只陆龟饲养在家中的保温箱。

  3月16日,警方依法对罗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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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龟是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保护公约》附录的保护物种。我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将列入该《公约》附录的野生动物依法核准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养宠有底线,守法是关键。受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应是养宠“禁区”。警方在此提醒,养宠物也需遵法律、明是非、守底线,别逾越了该有的边界和红线,只要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管是个人饲养还是借机牟利,只要没有林业行政部门的审批手续,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请广大宠物爱好者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