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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3007221498J/2025-00033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发布机构: 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04-29
名称: 丰顺县公安局内设机构概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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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公安局内设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2025-04-29  浏览次数:-

丰顺县公安局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能

单位地址:丰顺县汤坑镇金湖路261号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514000

政工室

(一)做好全县公安队伍的组织、思想、文化、纪律作风建设;

(二)协助做好机构编制、录用民警工作;

(三)做好人事考核、推荐干部工作;开展年度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

(四)做好人事、劳资、警衔申报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推荐工作;

(五)组织对因公死亡公安民警家属、因公受伤的公安民警及其家属的慰问工作;

(六)组织在职民警岗位培训和公安队伍警体工作;做好党(团)建设、妇女、计划生育、拥军优属、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指挥中心

(一)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全县社会治安动态,为局领导决策、指挥服务;

(二)组织指导公安调研和公安宣传工作;审核以局名义发出的公文,起草综合性、指导性的文件、报告;

(三)统一指挥、协调处理紧急警务;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安业务数据统计、督办、文秘、档案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监督室

(一)负责公安系统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

(二)负责抓好公安机关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监督、检查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指令的情况;受理对公安民警的控告和申诉,负责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四)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和警务督察工作,保障和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五)负责全局的审计工作,监督检查罚没款和行政收费的执行情况。

警务保障室

(一)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管理公安机关业务经费、特费、公安交通管理经费、专项业务经费等;

(三)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财务工作和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收支两条线工作;

(四)统一管理县局各项经费、费用、基建、房产、固定资产;

(五)负责计划、保管、发放全县警服、警用器材、装备;负责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和车辆的调度使用;负责赃款赃物的管理。

出入境管理大队

(一)承办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商务、劳务、培训、旅游、留学、定居的管理工作;

(二)受理外国人签证、居留和台胞证停留延期申请;

(三)受理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台湾居民来本地区定居申请;

(四)指导本地区入境境外人员管理工作;处理或指导处理本地区发生的涉外案(事)件;负责审核签发港澳台各类出入境证照。

法制大队

(一)负责对县局规范性文稿的法律审核;

(二)负责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和办理公安行政、刑事赔偿工作;审核县公安局办理的刑事、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案件;

(三)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质量、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公安信访工作,组织局长接访日工作及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指导、查结、督办重点信访案件等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组织、协调、参与对重大治安案件、事故的处置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负责特种行业管理,协助工商、文化、食品卫生、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

(三)指导基层治保会组织建设和保安行业管理,指导内部单位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四)负责人口户籍的管理服务工作。

刑事侦查大队

(一)负责全县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指导、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

(二)负责刑事犯罪情报、档案建档工作;参与刑事侦察技术建设;

(三)指导、组织刑事特情队伍建设,做好管理工作;

(四)组织和参与缉毒、禁毒、打拐、反恐等工作;

(五)收集、掌握黑社会组织活动情况,参与对境内外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巡逻警察大队

(一)开展对县城重点地段的巡逻,处置全县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会同治安部门参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重大纠纷、械斗等大型群体事件的处置工作;受理“110”报警台的处警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一)开展金融罪案、涉税罪案、商贸和侵犯知识产权罪案等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掌握全县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情况,分析、调查、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和信息,拟定防范和打击对策;

(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经济犯罪案件。

交通警察大队

(一)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公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阻截逃犯和肇事逃逸车辆,组织实施对全县道路交通治安突发事件的指挥处理;

(三)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交通管理对策;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和机动车牌证、驾驶员证件的核发和管理;

(五)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实施,指导督促全县交通安全设施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