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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3007221498J/2026-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6-01-27
名称: 携手推进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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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推进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26-01-27  浏览次数:-

  为有效整治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未登记上牌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秩序,提升道路安全水平,2025年7月起,丰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牵头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共享单车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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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伊始,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县道安办,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属地镇政府等单位,召集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召开专题部署会。会议深入分析当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各企业在3个月内完成所有存量及新增车辆的登记上牌工作,逾期未上牌车辆一律禁止投放,一经发现即予以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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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期间,交管大队、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聚焦商业街区、校园周边、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及高峰时段,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对未按规定上牌车辆实行“发现一辆、扣押一辆”, 累计查扣逾期未上牌共享单车598辆。执法过程中,民警还现场对骑行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规范骑行、文明停放的良好习惯。

  通过集中整治,全县累计完成新登记上牌共享单车3002辆,重点区域停车秩序明显改观,非机动车道通行效率得到提升,机非混行、抢行等交通违法现象显著减少,城市交通环境更加安全、有序、畅通。

  下一步,丰顺公安将以此次整治为基础,持续深化共享单车常态化管理,强化常态化监管,通过不定期巡查、定期召开政企协调会等方式,巩固多部门协同共治格局,严防问题反弹。同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文明骑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文明骑行、规范停放理念,共建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警方提醒:骑乘共享单车时,请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逆行、违法载人、闯红灯、随意穿行。骑行结束后,请将车辆规范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占道、不扰序。交通安全无小事,请每位市民从自身做起,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共护道路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