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423007221674F/2021-00008
通知、体育、妇女儿童工作
梅州市丰顺县黄金镇人民政府
2021-02-22
关于印发《2021年丰顺县黄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2-22

关于印发《2021年丰顺县黄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2  浏览次数:-

  2021年丰顺县黄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0〕6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的函》的工作要求,切实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我镇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扎实做好2021年春节、清明和“两会”等重点时段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确保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形势的持续安全、稳定,黄金镇党委政府决定于2021年2月1日至 2021年4月6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全面排查、取缔、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切实强化对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防范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从业单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整顿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

  三、工作机构

  (一)成立丰顺县黄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加快研究建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共同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定期开展整治协调、信息统计、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协调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指导督促依法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委员林伟根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应急办、黄金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等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李国根同志兼任,联系电话:6360169。

  (二)各村(社区)应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整治、政府督导”原则开展整治工作。镇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黄金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一)黄金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治安案件,依法侦办涉嫌犯罪的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

  (二)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组织查处不具备法定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三)交通部门负责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对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管理。

  (四)综治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督所)负责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营业执照,依法查处超越许可权限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标识、标注不规范、违规经营含氯酸钾产品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

  五、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力争通过行之有效的行动,彻底排查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3日)。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由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自行组织,迅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准确把握辖区“打非”工作规律特点,将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年来发生过违规存放和销售的村居、市场、集市等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地毡式地排查村(社区)是否存在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持证经营户的安全检查;要将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排查与取缔相结合,及时发现、登记和整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第二阶段为督查阶段(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5日)。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将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本次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第三阶段为巩固阶段2021年2 月6日—2021年4月6日)。为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尤其要抓好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针对实际情况,结合前阶段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狠抓整改落实,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夯实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形势,充分认识整治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安全隐患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清理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切实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配合协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采取拉网式排查、不定期巡查、定点检查等形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镇村两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完善沟通会商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逐级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职责不明确或存在交叉的,要抓紧明确具体责任部门,杜绝扯皮、推诿等现象发生。

  (三)强化督促检查。镇政府将组成联合督促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混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多次打击成效不佳的村(社区)在全镇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各村(社区)要开展形式多样烟花爆竹安全警示宣传,积极宣传典型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非法违法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 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 主动举报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要广泛进行安全提示,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避险意识以及自救互救技能。要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线索,举报电话0753-6360169,对情况属实的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