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户口本与身份证上其它信息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身份证上的地址与户口簿上的地址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能否办理婚姻登记问题?
发布日期:2022-11-07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142300722121X0/2022-00100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发布机构: | 梅州市丰顺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07 |
| 名称: | 当事人身份证上的地址与户口簿上的地址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能否办理婚姻登记问题?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11-07 | |
| 主题词: | |||
《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户口本与身份证上其它信息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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