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经我局梳理发现,我县此前印发的《关于印发〈丰顺县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丰府办函〔2024〕138号)和《关于印发〈丰顺县闲置农房与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府办函〔2024〕139号),部分内容和表述已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拟按程序对上述2份涉及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文件予以废止。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且注明“拟废止政策文件征求意见”字样,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共20天)。
联系部门:丰顺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
电 话:0753-6688013
电子邮箱:fszczyb@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政锦路2号
邮政编码:514300
附件:1.关于印发《丰顺县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pdf
2.关于印发《丰顺县闲置农房与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