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423007221615C/2021-00008
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人民政府
2021-02-18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2021-02-22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2-22  浏览次数:-

  广大市民朋友:

  为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丰顺县《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从即日起至2021年清明节期间,全镇范围内禁止燃放孔明灯,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体经营户违规销售“孔明灯”。

  各广大市民应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燃放“孔明灯”。对于燃放“孔明灯”以及违规销售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丰顺县汤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