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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丰顺县司法局   2023-12-18 10:20:46   点击:- 【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有关单位:

  2023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行政应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案件数量情况。丰顺县辖区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二审行政案件共36件,其中经过行政复议后起诉的5件,占13.9%。

  (二)案件分布情况。全部案件中,县政府为被告的12件,镇政府为被告的6件,县级政府部门为被告的18件。

  (三)出庭应诉情况。一审、二审案件开庭审理3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率为100%,并且全部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四)按期答辩和举证情况。各级行政机关认真执行诉讼答辩期限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诉讼答辩状及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证据及法律依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交的申请,未出现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迟延答辩的情况,也未出现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迟延举证的情况。

  (五)败诉案件情况及裁判履行情况。2023年度,全县各单位共有败诉案件7件。对于败诉案件,应诉承办单位积极对裁判结果进行分析,对涉及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的单位积极研究落实,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丰顺县各行政机关尊重并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2023年度全县需要履行的行政案件都积极履行完毕。

  二、主要特点

  (一)案件总体数量趋于稳定。行政诉讼案件数量2023年34件,比去年基本持平。一方面执法规范化加强,二是行政复议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前沿作用。这两年以来,丰顺县始终坚持推进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功能,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有效减少了复议后再诉讼案件的发生。

  (二)案涉领域广类型多样化。2023年的行政应诉涉及的领域仍较为广泛,涵盖了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等领域,既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传统领域,也出现了工伤认定等新类型案件。

  (三)个别领域案件集中。2023年行政应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公安和土地及房屋征迁领域,其中公安案件11件,占所有案件的30.6%;土地及房屋征迁案件6件,占所有案件的16.7%。究其原因:一是上述案件自身的特殊性,行政相对人人数多,案件复杂,处理难度大;二是行政执法人员证据意识不强,程序重视度不够和执法不规范。

  (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常态。2023年行政应诉案件开庭3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6件,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政府服务于民的试金石,是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更是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举措。2021年丰顺县制定了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败诉报告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联动,有效整合资源,与相关部门形成监督合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尤其对涉企案件的出庭应诉重点监督,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100%。实践表明,负责人出庭,让老百姓“告官能见官”,可以大大缓解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对立情绪,有利于化解官民矛盾,有利于行政纠纷的解决。今后,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相关规定,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落实出庭事前告知和确认,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确保下年度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二)强化指导监督,提高行政机关专业化水平。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系统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旁听庭审活动、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和相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且出声,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及业务能力,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进一步落实案件备案报告制度。

  (三)加强工作衔接,营造健康法治发展环境。将行政调解贯穿到行政应诉工作过程中,发挥行政复议前沿作用,力争进入行政复议的案件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进行实质性化解,做到定分止争,继续减少复议案件进入诉讼;加强行政机关内部、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与审判机关的长效联系机制,共同探索预防和化解矛盾争议的有效举措,形成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丰顺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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