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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股

来源:本网   2025-04-22 10:20:01   点击:- 【 字体: 】  

  负责监督管理水、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辐射环境与核技术应用、化学品、机动车、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组织编制水、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规划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实施水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协调指导流域水环境保护。综合管理自然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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