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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金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黄金镇   2023-10-17 16:20:34   点击:- 【 字体: 】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黄金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林业部门反映。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及市、县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各村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承担本镇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应急工作和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为副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单位要立即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研判,及时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在发现火情后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3.当可能发生镇外火烧入或镇内火烧出的情况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镇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有前线指挥所、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所职责:由镇应急办牵头,制定扑救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2.扑救组:由镇应急办、林业部门牵头,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前线指挥所报告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线指挥所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牵头,财政所、卫生院协助,根据前线指挥所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对讲通讯系统的组建;负责组织受灾群众和财产转移的转移安置;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

  4.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镇综合执法队协助,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员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所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4-8小时以上,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扑火人员生命,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财产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委会应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原则上由镇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县森林警察大队立案查处。

  六、后期处置

  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一)本预案是黄金镇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按施行情况予以及时修改和补充。

  (二)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黄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是镇森林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灭火救援工作部署;协助镇党委、政府组织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会商火情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方案;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实施启动、调整或终止森林火灾应急响应;负责统一组织、调配、指挥镇村灭火力量;及时调配、发放救灾物资;及时启用避护场所,紧急转移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发布森林高火险期命令;及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掌握林火监测信息;牵头负责森林火灾边界联动相关工作;协调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牵头做好森林火灾损失评估;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部门)。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组织落实林业行业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火灾早期处置、防火设施设备建设等工作;负责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特殊保护区域的防灭火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救灾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专业队伍建设、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督查检查等工作;负责火情跟踪监测;编制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协助做好森林火灾调查和评估工作。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三、镇派出所。组织受森林火灾威胁区域的群众转移、疏散,维持灾区治安与交通秩序,必要时,对火场区域实行交通管制,侦破森林火灾案件,打击利用火灾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四、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民兵参与森林灭火救灾工作。

  五、镇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好每学期至少上好一节森林防灭火知识课和法律法规;协同有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六、公用事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好受灾特困群众救助和协助好做死亡人员亲属善后工作;负责宣传、引导文明祭祀,指导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做好火源管理工作。

  七、镇司法所。负责协同做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法律援助。

  八、文旅教体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区按照森林防灭火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完善景区防火保障措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引导,提醒进入景区开放范围内的旅游者、旅游从业人员遵守景区安全管理规定,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指导、协调做好森林防火和有关宣传播出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指导、督促做好森林火灾的灭火、抢险等舆论引导工作。

  九、镇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医疗救护、伤病员转送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必要时,组织医疗专家协助当地进行救治;组织医务人员参加森林防火演练。

  十、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依法对非法贩卖孔明灯、烟花、爆竹、香烛、纸钱等经营活动的管理和整治。

  十一、中国电信。负责提供灭火救灾所需应急通信保障;做好森林防灭火公益宣传、火险信息发布、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应急无线电通信系统网络传输和通信保障工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负责落实所在线路和铁塔、基站的森林防火主体责任。

  十二、供电所。负责权属供电线路、供电设施的监护和安全保障工作,定期对供电线路安全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做好野外工程施工等野外火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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