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中共丰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和临聘人员管理的通知》(丰机编〔2019〕10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本次择优聘用男性合同制保安人员2人、殡仪馆工作人员1人(需直接接触遗体)。
二、报名条件
(一)自愿从事相应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勤劳吃苦,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大局观念、团队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保安人员年龄为45至55周岁;殡仪馆工作人员年龄为30至35周岁、同时具备有驾驶证为C1以上(含C1)、驾龄10年以上;
(五)保安人员学历在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殡仪馆工作人员学历在高中毕业以上(含高中);
(六)正在从事有关工作,未解除劳动合同;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有关国家机关处罚、处理过的人员不予考虑;超过报名时间不予受理。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丰顺县民政局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3-6686126。
(二)报名资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司机的加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应聘人员填写《丰顺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由本人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签名,不得涂改)。
四、考试
本次招聘保安以面试方式进行,殡仪馆工作人员以面试、现场接触遗体、现场汽车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面试、试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复印件无效。
五、体检
体检按考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未接到体检通知的人员将作为后备人选,按成绩由高到低备选。体检需自行负责。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如工作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的一律无条件解聘;没有违规情况的,合同期满后协商续签合同;合同期间,不得随意请假,确需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县民政局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七、人员性质及管理
本次报名应聘丰顺县民政局一线工作人员,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临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与县民政局(殡仪馆工作人员与殡仪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由县民政局(殡仪馆)负责。
八、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工资2408元(含五险个人部分)。
丰顺县民政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