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多措并举抓好《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宣传贯彻
《广东省信访条例》
2014年
3月
27日
通过,自
2014年
7月
1日起
实施。为抓好《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畅通信访渠道,监督和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我县切实抓好《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开展专题讲座。
5
月23
日,由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宣讲组到我县开展《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辅导大会,县“四套班子”领导、各镇(场)书记、镇长、人大专职副主席、县直副局以上单位和省、市属驻丰主要负责同志、村(居)委书记、主任共500多人参加了宣讲活动。
二、举办咨询活动。
6
月15日
,县信访局组织干部职工在新世纪广场举行《信访条例》宣传咨询活动。该活动共派发宣传资料2123份、《广东省信访条例》文本516册,接受群众咨询123人次、解答群众相关信访问题23条。
三、邮政视频宣传。县信访局与县邮政局邮政传媒联合,从
7月
1日
开始,利用邮政传媒面广、点多的优势,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各镇邮政营业网点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利用邮政视频机系统广泛宣传《信访条例》,该视频时长30秒轮回滚动播放,规划连续播放3个月。
四、电视宣传播放。县信访局与县电视台联合,通过《民生广角》栏目,将信访人的权利义务、信访事项提出、信访秩序等与信访人息息相关的事项进行全面解读。该栏目从
7月
15日
开播,连续用4个晚上的黄金时段进行播出,收看宣传内容的人数达20多万人次。
五、印发宣传资料。县信访局印制了《信访人须知》宣传资料10000份、《广东省信访条例》文本3000本,以上资料已分别发至各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向信访人宣传及供信访干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