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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丰顺工作简报(第4期)

来源: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政府   2014-03-26 10:29:37   点击:- 【 字体: 】  

县环保局“四个加强”狠抓平安建设工作落实

为贯彻落实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的精神,县环保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迅速研究部署保障环境安全和综治维稳定信访工作,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平安丰顺、扎实做好综治维稳信访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以优良的作风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凝心聚力,团结一致,狠抓环保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平安丰顺建设工作落实,助推丰顺振兴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环境保护工作涉及社会全局,是政法工作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该局继续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其它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机构,把创建平安丰顺、构建和谐综治工作列入全局工作重要日程,定任务、限时间、定责任,定期分析形势,查找薄弱环节,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发挥丰顺县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将责任考核延伸至县直各单位和各镇(场),形成各单位各部门同共负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强环保宣传,营造工作氛围。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采取“五进” (进企业、进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方式,结合标语横额、门户网站、电视报纸,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法律知识,增强群众和企业负责人的环境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加强调解纠纷,畅通信访渠道。继续畅通群众环保信访渠道,强化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12369”环保热线电话畅通,做到有投诉必受理,第一时间掌握群众有关环境问题的呼声和投诉。并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认真对待来人来信来访,带有深厚群众感情,热情接待,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加强环境监管,推进平安建设。继续落实平安丰顺“十大工程项目”中的环境安全监管项目,坚持以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重金属污染监测和集中饮用水水源监测为重点,加强空气质量、环境水体、噪声的监测力度。严格执行实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污染发生。加强对重金属排放,危险废弃物产生、处置、转移,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巡查监管;对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实行“零容忍”,坚决不向污染企业“开绿灯”,将全力保障环境安全,推进平安建设。

(根据县环保局提供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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