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四项措施推进创建平安丰顺工作
县法院按照市县关于创建平安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创建平安丰顺工作深入开展,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成立创平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三名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机制,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院内创平工作的开展,具体推进实施创平工作,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还成立了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研究室具体负责的创平新闻宣传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好宣传工作。
二是制定创平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对照《创建平安丰顺“十大工程”工作安排责任分工表》,结合实际出台了创平工作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全县创平工作的开展。刑事审判要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民商事审判要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行政审判要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的协调处理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做到支持与监督并重;执行工作要加大主动执行力度,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见证执行活动,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三是妥善调处涉诉信访案件,推动维稳工作。在立案窗口专门配备了1名法官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解答群众疑惑,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严格落实院领导和庭室科队负责人联合接访制度,要求各业务庭要及时对具有信访苗头的案件进行排查,对案件基本情况、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甄别,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推动信访维稳工作。
四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紧紧围绕平安丰顺创建工作,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平安丰顺创建”为宣传重点,制定宣传工作方案,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好法院的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和借助市县电视台以及各大主流报刊等平台,宣传法院在创平工作中取得成效和审理的相关案件,努力营造创建平安丰顺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