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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丰顺工作简报(第6期)

来源: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政府   2014-04-18 10:06:10   点击:- 【 字体: 】  

情系医患护权益 公正调解垒平安

——我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平安医院建设的重要作用,我县于201111月正式挂牌成立了丰顺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会)。经过摸索实践,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新机制。截至目前,医调会共成功调处各类医患纠纷26件(2012年度10件、2013年度14件、2014年度2件),赔偿金额达185万多元,切实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医患双方的和谐共赢,有力地推进了平安丰顺创建工作。

一、领导重视、部门联动,有效推动医调工作开展

成立了由分管县司法局、县卫计局的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丰顺县医疗纠纷调解和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了医疗纠纷调委会的建立和正常运作。出现复杂的大的纠纷,县领导都亲自参与过问,及时提出指导意见;作为牵头组建和指导医疗纠纷调委会的单位,县司法局领导重视医疗纠纷调委会的调处工作,主动加强与卫计局、公安局、法院、人保公司的协调沟通,切实执行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我县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有效推进。

二、健全机制、配强队伍,确保调解工作规范运作

医调会立足实际,将纠纷受理范围、调解工作职责、调解工作流程等制度制作成刊板上墙;出台了来访登记制度、重大案件讨论制度等多项制度,规范接待、受理、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制作和卷宗管理制度,确保调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针对医患纠纷矛盾化解工作专业性较强的实际情况,抓好队伍建设,优化调解队伍结构,精心挑选了7名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充分发挥医疗和法学专业的资源优势,最大限度保障纠纷处理意见的科学和权威,有效防范不公裁决。

三、坚持原则、化解纠纷,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医调会在化解医患纠纷过程中,始终秉承一个理念、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注重倾听医患双方的意愿及诉求,在医患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调解,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强调中立原则。以“第三方”身份介入参与调解医疗纠纷,既架设医患双方沟通的平台,又铺就医患双方的“缓冲区”;三是坚持公正原则。制定了摸清事实、认定责任、依法赔偿的调解程序,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确保把医疗纠纷引导到医院外依法依规解决,由此切断了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所引发的羊群效应,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我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研判探析、总结提高,推动调解工作上新台阶

医调会在调解中注意分析医疗纠纷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主动加强与医疗机构的个别沟通,及时向医疗机构反馈发现的问题和有关信息,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和建议,促使医疗机构通过对医疗纠纷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医风医德建设,注重医患之间沟通,预先防范,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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