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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司法宣传工作

来源: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政府   2014-03-12 10:09:39   点击:- 【 字体: 】  

近年来,县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的理念,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司法宣传工作,突出宣传成效,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近五年的司法宣传工作均排在全市8个基层法院前三名。

一、提高思想认识,制度保障先行。在院内各种会议上强调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对司法宣传工作的认识,将“要我宣传”转变为“我要宣传”。由研究室统一负责和协调司法宣传工作,与各业务庭宣传工作同步开展,形成相互联动、协同促进的良好局面。修订《岗位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对干警报送的材料被采用后的加分标准,对提供素材配合制作完成电视新闻的逐级递增加分,营造人人积极参与宣传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自媒体建设,拓宽宣传渠道。门户网站设置突出法院新闻、案件动态、诉讼流程、裁判文书、开庭公告、工作报告等群众比较关注的事项,每周更新内容。门户网站自20136月更换版面开通以来,点击访问量已超过15万次,上传各类裁判文书288份,发布各类信息200多条。加强“丰顺法讯”官方微博建设,实行微博轮流值班制度,以具体、明确、实在的140字以内的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工作动态及案件信息,并运用图片、视频、长微博等形式丰富微博内容。微博已广播各类信息1068条,其中上传视频新闻23条,听众超过5.6万人次。

三、加强内外协作,深化司法宣传。研究室与各业务庭加强沟通合作,第一时间获知宣传素材并及时进行宣传。“丰顺法讯”官方微博与省法院“法耀岭南”、市中院“客都天平”实现三级法院官方微博互相收听,门户网站与官方微博相互链接,方便公众通过网络平台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加强与电视、报纸等媒体的联系,通过报纸以案说法、法官点评和电视录播庭审的形式,扩大司法宣传的社会影响力。2013年共在《人民法院报》《梅州日报》等报纸发表稿件170篇次,市县电视台播放电视新闻节目89场。2010-2012年,县法院发表的稿件连续三年获全市法院“好新闻”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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