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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成功调解一宗涉100多户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来源: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政府   2013-09-16 09:53:44   点击:- 【 字体: 】  

近日,县法院成功调解原告陈某与被告汤西镇南礤村三个村民小组100多户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效缓解双方激烈情绪,妥善处置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群体性斗殴的矛盾激烈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1984 225 ,原告南礤村村民陈某与汤西镇南礤村龙岭、楼下、大丘麻三个生产队签订了两份承包合同,承包位于该村民委员会主任麻埔约75亩的山地,两份承包合同的期限分别为11年和44年。2000年,三个生产队村民认为承包期限为44年的承包合同是虚假的,应按照承包期限为11年的承包合同履行,遂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请求陈某归还该山地,后因主体不适格和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20131月,三个生产队部分村民自发组织到陈某承包的果林地种植了约4000株松树,胁迫陈某归还该地。事经汤西镇政府、汤西派出所、南礤村委合力调解无果。 72,陈某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村民将松树清理干净并赔偿损失。

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涉案村民多次来信来访,请求陈某归还土地,并声称法院若不能妥善处理,将集体上访。为妥善处理当事人双方矛盾纠纷,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件情况,发现承包期限为44年的承包合同存在不合理条款,遂向双方提出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的主张。考虑到双方矛盾激烈,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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