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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丰顺县委 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丰顺的意见

来源: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政府   2012-11-23 09:06:55   点击:- 【 字体: 】  

中共丰顺县委 丰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创建平安丰顺的意见    

2012 11 19 日)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平安丰顺建设,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广东的意见》(粤发[2012]19号)和《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梅州的意见》(梅市发[2012]49号)精神,现就全面创建平安丰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重要意义。创建平安丰顺是建设富庶美丽幸福丰顺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近年来,我县着力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稳定和民主法治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必须看到,当前我县正处在跨越式发展的黄金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传统维稳理念和工作模式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全面创建平安丰顺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观念,创新方法,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紧紧围绕“建设梅州近海临空桥头堡、打造潮汕休闲养生后花园”发展战略,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以解决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为主题,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坚持源头治理、预防在先、法治保障、文化引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平安丰顺工作,着力在防范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上下功夫,实现维稳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更加主动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全力推进丰顺新区开发建设。  

3、总体目标。围绕全省“一强二升三降”(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破案率、起诉率、审结率、执结率、调解率上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上升;重大刑事案件下降、重大群体性事件下降、重大安全事故下降),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权益保障、服务管理、社会治理,标本兼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进一步擦亮“梅州治安好”金字招牌,使全县朝着“社会更加和谐、治安更加良好、环境更加优美、群众更加幸福”的目标迈进,确保全县公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继续提高,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的先进县、社会和谐稳定的示范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法治县。  

——一年初见成效(2013年前)。创建平安丰顺工作全面铺开,形成声势,创建平安丰顺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指标体系基本形成;维稳形势和治安状况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年明显进步(2015年前)。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基本形成,维稳长效机制基本健全,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明显提高,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社会环境好上加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五年良性发展(2017年前)。平安丰顺创建体系全面建成,防范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的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得到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理,可持续稳定工作局面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安全感位居全市前列。  

——十年市内领先(2022年前)。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工作全市领先,把丰顺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的最稳定、最安全县之一。  

二、加强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  

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 行,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因行政行为失当产生的社会矛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电子化,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执法效能考评、问责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对政府决策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强化公正廉洁司法。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司法诚信建设。深化“阳光司法”,健全窗口公开、网上公开等平台,按照依法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执法办案依据、程序、流程、结果。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行使民商事案件自由裁量权,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适用标准和程序。推进主动执行改革,完善法院执行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拓宽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加强诉讼监督和案件评查工作,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有效监督。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建立健全政法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治理司法工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  

3、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创新普法教育机制、载体和形式,突出对公职人员、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政法机关要结合执法办案,广泛开展“辨法析理、释法答疑”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干预案件办理,支持执法和司法部门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执法、司法公正。  

三、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  

1、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优先,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民生制度安排,增加民生福祉,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既要办好修路、架桥、建学校、办医院、建公园和文体场馆等“硬件民生”,也要着力解决就业、就读、就医和社保“三就一保”等为重点的“软件民生”,扎实打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攻坚战,坚持每年全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不断提升城乡群众的幸福指数。加快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慈善事业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 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  

2、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推广党代表工作室制度,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室试点,及时收集、办理、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积极利用微博等新兴媒体收集民情、解疑释惑,推进网络问政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托政府部门、群众组织和行业协会,在土地房屋征收、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医患纠纷等矛盾多发领域搭建平等协商平台,建立健全对话、协商、谈判机制,重点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正常增长和工资支付保障等机制。建立和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对因政府决策和行政管理失当造成的群众利益受损问题,及时合理予以补偿。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健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制度,降低门槛,简化程序,提高标准,扩大救济援助范围,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治安事故受害人的救助力度。  

3、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落实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和分级调处工作制度,提高准确预警、有效调处能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关法规、制度,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活动,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创新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机制,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完善第三方调处机制,探索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途径,发展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013年底前,在县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医患矛盾、交通事故、山林土地纠纷等调解组织。加强律师参与调处工作,探索建立以县司法局为主导的律师挂钩村(居)制度。  

4、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县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实施的前置条件和必经程序,确保相关决策事项合法合理和可行可控。实行重大决策事项听取意见、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社会公示等制度。制定土地房屋征收、重大工程建设、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和工作规范。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探索培育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综治维稳职责的实绩档案。  

5、创新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加强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分析研究,转变理念,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坚持准确定性,牢牢把握当前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特点;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处置工作,紧紧依靠群众解决问题;坚持把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作为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以平等对话和协商方式理顺群众情绪,尽快平息事态;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处置群体性事件,完善舆情引导机制,牢牢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四、强化公共安全,增强群众安全感  

1、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健全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加强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斗争。提高情报信息搜集、分析、研判能力,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安全保密制度,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加强反恐怖力量和手段建设,完善反恐怖工作机制,及时有效防范和处置暴力恐怖事件。深入开展反邪教工作,有效打击和防控“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依法打击、取缔非法传教活动。  

2、建立“全民创安”防控格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丰顺创建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群防群治层次和水平。建立预防为主的治安工作考核评价导向机制。统一规划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完善社会面治安防控网、镇(场)和村(居)治安防控网、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行业及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控网、区间边际治安联防网以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网建设。加快实施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划,形成布点合理、标准统一、资源共享的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全面落实“一区一警”和“一区多警”制度,提高社区见警率。规范治安员、保安员、流动人口协管员招录、培训、使用等制度,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队伍。  

3、提升打击犯罪能力。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打击效能,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创新政法机关打击犯罪工作机制,围绕预防和减少犯罪,转变观念,创新方法,加强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增强工作合力。强化治安情报信息搜集、研判等基础工作,创新“网上作战”等新机制,提升精确打击能力。各级各部门每年要排查整治 1-2 个治安突出问题,并建立防止反弹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促进治安秩序和市场环境的改善。  

4、加强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监管。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构建公开透明的食品药品信息网络,健全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制度及安全追溯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制贩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实施从严从紧的环保政策,加快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立环境风险源档案,着力治理突出的环境问题。  

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事故多发领域和重点行业的专项治理。创新消防、交通管理,加强全民安全知识教育,实现工作重心从纠处违法向服务管理转变。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道路交通疏堵保畅工程,有效防范和减少火灾、交通事故发生。  

6、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整合各种应急、维稳力量,加强应急指挥综合平台建设,建立统一领导、协调联动、高效顺畅的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系统。推进应急技术平台和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完善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管理意识和抗风险能力。规范民间救援救灾组织发展,扶持一批在公共安全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重点企业。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五、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促进安居乐业  

1、推动异地务工人员融入当地。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拓展居住证服务功能,建立覆盖实有人口的动态服务管理体系,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协调配合,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重点健全异地务工人员有序融入当地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加快完善积分入户制度,保障入户城镇务工人员在农村既有合法权益。加强对异地务工人员人文关怀,开展流动党员回归组织活动,拓宽异地务工人员参与政治、经济、社会事务的渠道,尽快争取出台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丰参加高考的实施意见,促进社会群体之间良性互动。  

2、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怀帮扶。促进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完善特殊人群分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对特殊人群的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把解决特殊人群就业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的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完善有关部门、家庭成员、社区组织及社会工作者密切配合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体系,着力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着力推进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基地、精神病人治疗管护专业机构、违法犯罪艾滋病人收治中心、流浪儿童救助机构等特殊人群管理项目建设。探索建立社会心理干预机制,缓解特殊人群的心理危机。推进“回归社会工程”,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的帮教工作。  

3、完善在丰外国人服务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外国人入出境、居留等服务措施,在外国人居住或活动较多的社区建立外国人服务站(点),提供“一站式”服务。强化外国人在丰就业许可管理和就业劳动监察,开展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问题的综合治理,加强涉外违法问题整治,维护涉外治安秩序。  

六、创新社会管理,实现安定有序  

1、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和社工队伍。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并重,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在创建平安丰顺中的积极作用。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纳入本地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扩大党组织和工作覆盖面。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员工管理服务的社会责任,坚持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善职工工作生活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培育发展行业社会组织、社区民间组织(如会馆、行会、商会)、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团结、联系、吸纳各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发挥枢纽作用,带动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健全政府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协调利益、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预防犯罪、社会救助、维护权益、禁吸戒毒、行为偏常青少年帮教、养老扶幼等领域推广专业社工服务。  

2、健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坚持建设与规范并重,发展与管理同步,建立健全以宣传、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的互联网管理机制。推进法律规范、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建设。分级建立互联网服务和舆情导控综合平台,实现对网上社情民意的实时掌握、网上治安秩序的有效管控、网上重要案事件的及时预警、涉网违法犯罪的快速处置。加强网上主流舆论阵地建设,培育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完善虚拟人口、虚拟社区信息库,健全专、兼职网络评论员队伍,有效引导网络舆情。培育网络行业中介组织,推动虚拟社会自律管理。  

3、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坚持以信息化为牵引,推动创建平安丰顺工作快速发展。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县网上办事大厅,落实一批与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协同服务信息化项目。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按照上下对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要求,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要求,建立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整合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的相关信息,完善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加强对各类治安要素的动态监管,提高社会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加快政法信息网工程建设,打造“数字政法”、“智慧政法”,推进省、市、县、镇四级网络联通、政法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政法工作流程一体化建设。  

七、加强基层治理,夯实平安基础  

1、加快基层组织的创新转型。转变基层政府及派出机构职能,科学划分基层组织功能,把服务群众、改善民生、创建平安、促进和谐作为基层组织的核心任务。加快推进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综治信访维稳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着力加强村(居)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居)“两委”班子。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村(居)民依法自治水平。落实《广东省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分期分批整顿问题突出的村级组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参与基层治理,建立协同共治工作格局,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2、强化社区基本单元作用。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完善城乡社区多元化治理机制,把社区建设成为服务完善、平安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行社会服务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社区在创建平安丰顺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培育社区专业社工,扶持民间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全面推广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科学划分基础“网格”,把基础信息采集、治安防范、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情民意收集等任务落实到“网格”中,配强“网格”管理力量,实现城乡社区的全方位、精细化服务管理。  

3、提升基层政法综治组织战斗力。实行重心下移,整合基层力量,从领导配备、力量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制定和落实有利于稳定基层政法综治队伍的政策制度。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推进镇街派驻检察室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政法单位在平安丰顺创建中的骨干作用。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站)建设,完善“六联”(矛盾联调、治安联防、人口联管、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机制。依托县、镇、村三级综治平台,落实“四项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特殊人群排查服务)制度,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4、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推进“平安细胞”工程,加快实现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全覆盖。巩固平安县、平安镇,平安村居、平安单位(企业、校园、医院)、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拓宽创建范围,充实创建内容,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到 2013 年底,县、镇、村(居)、单位、企业、校园、医院、家庭要100%达到平安创建标准。  

八、建设平安文化,共筑精神家园  

1、培育和谐安宁的平安价值观。注重文化引领,积极践行新时期“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广东精神、“梅花香自苦寒来”的梅州人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合起来,继承和弘扬客家人崇文重教、敦亲睦邻的传统,倡导和睦互助、家宁民安的平安理念,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氛围。坚持依法治县与以德治县相结合,推行平安公约,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全民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加强人文关怀,疏导社会情绪,培育理性平和、包容开放、知足常乐的社会心态。  

2、扎实开展平安文化创建活动。将平安文化建设与文化强县 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平安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坚持文化安民、文化创稳,鼓励群众团体和社会力量开展平安家园、平安讲堂、和谐共建等专题社区文化活动。以青少年群体为重点,加强警示、预防和自我保护教育,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创新平安文化传播方式,开辟平安创建专栏,鼓励公益平安广告、动漫、文艺演出等创作和宣传活动。  

3、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精神鼓励、物质奖励和社会保障相结合,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的奖励和保障工作。落实广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完善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机制,发挥见义勇为基金作用。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事迹,弘扬社会正气,匡扶正义。  

4、广泛开展平安创建舆论宣传。加强平安创建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创建平安丰顺活动,努力使创建活动成为群众自觉行动。加强对创建平安丰顺总体部署、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件发至:各镇(场)党委、政府,县直副局以上单位和省、市属驻丰单位]

 

 

 

 

 

 

 

 

 

 

 

                                 

中共丰顺县委办公室         2012 11 2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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