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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顺县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本网   2020-03-25 17:24:46   点击:- 【 字体: 】  






丰普办20204


关于印发《丰顺县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镇(场),县直副科以上和省、市属驻丰各相关单位:

经县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丰顺县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现予以印发。请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将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盖公章)、清单公示材料(公示网站截图、公告栏照片)331日前报送至县普法办。

联系人:杨研;邮箱:fsxpfb2016@163.com;联系电

话:138245628736688691;传真:6688915


丰顺县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要求压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健全普法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全县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县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普法工作责任明确如下:

一、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依法防控普法宣传,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确保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科学有序推进。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颁布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围绕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行动,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依法用工复工等法律法规,宣传即将出台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依法防控意识。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加强普法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制定本部门(系统)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普法工作责任部门、法律顾问和本部门(系统)宣传阵地作用,把普法工作融于执法或服务全过程。

)加强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开展两期以上领导干部或者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开展两期以上全体干部专题学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县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社会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以上专题普法活动,持续开展宪法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

)积极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实践活动,加强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本部门(系统)德法共建活动,着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加强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向普法办汇报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前制定本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及时报至县普法办,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每年11月底前上报本部门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执行情况。积极参加履职报告评议会,积极参加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一)县委办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县委办公室工作职责,重点宣传普及《国家秘密法》《档案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特别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点,组织开展与国家安全部门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保密专题培训、法治讲座和保密法律知识考试,强化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纪念日、宣传日、重大事件时间节点,充分利用保密专业图书、杂志、影视作品、典型案例,开展相关保密法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县人大机关

深入学习宣传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宣传贯彻立法法、监督法、监察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相关决议,协助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任职宣誓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

(三)县府办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宣传与外事、金融、信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将法治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充分利用《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月,突出重点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整理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全县外事工作,严肃外事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重要涉法问题及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及重大事项决策前充分论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在丰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等载体普法,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四)县委组织部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列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逐步提高党内法纪知识在教学内容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专业法律素质、廉洁从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扎实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公务员网络学习平台建设,拓展公务员在线学法渠道,注重法治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比重,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学法用法检查考核工作;坚持将法治素养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的重要指标,坚持任前谈话谈法治意识,强调依法行政的纪律要求,定期考核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综合运用能力水平,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五)县直工委

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改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政策法规,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中心组、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规定报送情况报告。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对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

(六)县工商联

充分利用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参与依法治县活动,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进法治丰顺建设;以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促进“两个健康”为主题,深入开展法律进工商联机关、进商会协会、进非公有制企业系列活动;重点抓好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七)县总工会

充分利用“5·1”劳动节等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工会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职工文化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制度,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法依规调处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突出重点宣传贯彻《工会法》,会同有关部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基层和法治宣传专题宣讲活动。

(八)团县委

充分利用“5·4”青年节等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共青团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青少年普法志愿者队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普法志愿者活动,指导青少年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突出重点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弘扬志愿精神、助力疫情防控”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开展疫情排查、管控、引导、服务等工作,发扬冲锋在前的高尚品德和志愿奉献精神,凝聚起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九)县妇联

积极开展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妇女维权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妇联职能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强妇女干部法治知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法治素质;主动参与调解婚姻家庭纠纷,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突出重点宣传贯彻《宪法》中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与妇女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十)县委宣传部

深入学习宣传与党委宣传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健全学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列入法治建设学习考核内容;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各级新闻媒体办好普法栏目,运用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全民阅读日”“版权宣传周”等节点时机,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宣传贯彻著作权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权重,将普法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并组织实施,修订完善全县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测评体系;重点宣传新颁布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社会风尚,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助力丰顺加快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充分依托遍布全县的300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专家学者、普法讲师和志愿者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宪法修正案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内容会同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工作。

(十一)县残联

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12·3”国际残疾人日等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残联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引导残疾人学法守法用法;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制度,加强维权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

(十二)县委政法委

深入学习宣传与党委政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县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法治建设“级同创”,组织指导开展法治县、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活动;协调、指导公、检、法、司部门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政法干警法治知识培训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浓厚法治氛围,推进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加强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反邪教宣传,主动普法说法、教育,增强群众防邪、反邪思想意识,引导广大群众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特别是要做到不听邪、不信邪、不传邪,发现网上网下邪教违法犯罪线索要主动举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搭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有形载体,不断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构筑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协调、指导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工作。

(十三)县公安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公安干警等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整理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公安部门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涉及扫黄禁赌、反邪教相关的法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全力保障我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重点对象的社会帮教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兼职法治副校长的推荐和管理工作;会同教育、文化等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创新和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加强禁毒、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构筑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

(十四)县人民检察院

深入学习宣传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整理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充分发挥检察官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运用批捕权、公诉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兼职法治副校长的推荐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重点对象的社会帮教工作;会同教育、文化等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创新和丰富法治教育形式,搭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有形载体,不断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构筑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

(十五)县人民法院

深入学习宣传与法院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法官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整理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充分发挥法官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以审判活动为平台,采取公开庭审、公开宣判、巡回法庭、法律网站等形式,对公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推动形成旁听庭审活动长效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兼职法治副校长的推荐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重点对象的社会帮教工作;会同教育、文化等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搭建起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良好的平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培养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意识,促进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

(十六)县司法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实施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承担普法办公室工作职责;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督导、落实;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改革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规范,组织、指导、推动全县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全县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围绕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行动,认真落实司法部印发的《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公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职能作用,更好服务依法防控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重点宣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法治副校长的推荐和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活动;加快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新和丰富法治教育形式,不断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构筑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工作,总结推广全县各单位普法经验做法,培育典型,打造品牌。

(十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入学习宣传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强化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深入开展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民营企业诚信守法创建活动,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打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依法加强市场经营活动监管,加大对商标、广告的监管力度,认真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责,积极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会同教育文化等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突出重点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法企同行”“法律进民企”“双十一”等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5·20”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全国质量月等各种时间节点,突出重点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和《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树立企业自律意识,实现依法治企。加强产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各种时间节点,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药品安全等为重点,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推动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推动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时间节点,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宣传贯彻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普法宣讲、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命名活动。

(十八)县教育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教育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学校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课程;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一校一法律顾问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督促学校做好兼职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网络;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会同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推进“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活动”进校园,组织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协调、指导学校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做好校园法治教育检查考核工作。

(十九)县民政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村(居)委会换届工作为契机,组织开展依法选举普法宣传;配合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指导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村(居)务公开的落实;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社会团体、行政协会、基金会等相关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

(二十)县财政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财政、国资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惠民惠企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财政政策;加强县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普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督促各地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加强政府采购、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财政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贯彻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中央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十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上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重点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法律水平,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二)县自然资源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自然资源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自然资源部门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自然资源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引导农民依法使用和科学管理土地资源;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增强群众的规划意识、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城乡规划法》实施环境,推动城乡规划科学有序,城乡空间布局合理。重点宣传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引导群众树立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理念,切实提高全民知法、学法、守法的意识,营造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十三)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生态环保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环保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生态环保重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环保部门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生态环保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加大生态环保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公益普法广告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生态环保法治意识;加快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普及环保相关知识,全面增强青少年学生的环保意识,共同打造绿色生态家园。

(二十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秩序,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内因地制宜设置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橱窗)等,推动全民普法。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落实我县物业小区管控工作,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组织开展送法进工地、进物业、进住宅小区活动,切实加强面向建筑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建筑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督,配合人社等有关部门依法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会同有关部门把法治元素融入到旧城改造、城市景观建设、公园绿化升级等建设中;配合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

(二十五)县交通运输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交通运输、公路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超限运输治理、非法营运等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治理活动,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治企、诚信经营;依法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单位在公路、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因地制宜设置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橱窗)等,面向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公交运载工具及相关场站法治公益广告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推进法治知识在交通运输行业传播。

(二十六)县水务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水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实施“河长制”,开展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惩处水事违法行为;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开展水利普法宣传,引导公民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维护水生态;加强水利法治文化建设,建立完善水利教育基地与法治文化阵地融合共享机制,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

(二十七)县农业农村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农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治素质,引导农民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农业执法和依法治理,维护农民和消费者权益;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稳定农业生产秩序,深入推进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切实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维护合法权益;突出重点宣传贯彻《农业法》《种子法》《畜牧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护农”“送法下乡”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八)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依法完善和规范文化市场,加强以文化演出娱乐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为重点的依法治理;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协调、指导各级新闻媒体办好普法栏目,运用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各类文艺团体积极参与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推广,组织开展法治文艺进基层活动;建立版权保护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整理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旅游市场管理,提高旅游市场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对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管理和依法治理;加强旅游产业与法治文化的深度融合,积极参与“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命名活动;在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宣传贯彻《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广东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游客文明旅游、依法维权意识。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时机,结合大型赛事和体育节庆活动,宣传《体育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体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综合素质。

(二十九)县卫生健康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卫生、计生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协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法治文化宣传设施、阵地,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利用各种卫生计生节日纪念日、卫生计生法律宣传周、宣传月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宣传与民众健康切身相关的法律法规,向群众和社会宣传科学就医、依法维权理念。组织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完善疫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指导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疫情监测、疫情研判及风险评估,承担全县范围内消毒指导工作,协调全县各媒体加强疫情宣传及舆情监控,及时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宣传普及防控和健康知识,帮助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宣传与老龄工作密切相关的老年优待政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在岗人员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切实增强廉洁行医、依法执业自觉性;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相关企业单位等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意识。

(三十)县应急管理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等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宣传普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法律知识;以生产安全等为重点,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执法警示、事故警示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进依法治理,把法治教育融入行政许可、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全过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十一)县林业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林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植树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林业部门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林企、林场、乡村活动;切实加强从业林业工作人员和乱砍滥伐、乱捕滥杀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开展林业专项治理活动,加大林业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公益普法广告活动,广泛传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重点宣传即将出台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全面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包括网络销售在内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执法力度。

(三十二)国家税务总局丰顺县税务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税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等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税务部门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企业和特定纳税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税收法治意识;健全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强化税源管控,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堵塞税收漏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建立健全“谁服务谁普法”制度,不断加强其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和规范服务大厅工作秩序,充分运用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税收依法治理活动,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推动税收法治文艺作品和法治公益广告的创作与展演展播;积极利用两微一端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税收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建立税法宣传教育区,广泛宣传与税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青少年税收法治意识,引导学生知税、懂税、学法、守法。

(三十三)退役军人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退役军人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军队转业干部法治知识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八一建军节等时节,开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更多的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了解相关权利和义务;用足用好社会保障、临时救助、住房医疗政策,对生活有困难的退役军人,采取有力保障措施,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认真办理退役军人反映的诉求,对合理合法、条件具备的信访事项,推动及时妥善解决;对不合理诉求,加强政策解释宣传,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十四)医疗保障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医疗保障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全国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等普法节点,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和载体,解读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医药价格、打击欺诈骗保等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

(三十五)发展和改革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发展改革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项目建设方面,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开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规章宣传活动。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投资管理、节约能源、价格管理、招标投标、粮食储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治宣传;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企业开办、项目建设等方面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开展宣传活动,向企业、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使群众和企业能够了解和掌握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案例指导、注重案例研究,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针对能源管理、价格管理、信用建设等发改重点工作,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案例予以解释,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

(三十六)科工商务局

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重点结合 “12.4”国家宪法日、“信息安全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特点,围绕加快推进科工商务领域中心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招商普法宣传力度,向参会的投资客商大力推介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投资流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投资商合法投资、依法经营的法治意识;充分结合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重要节点,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等法律法规。

(三十七)审计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各种平台、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等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审计宣传力度,提高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提升审计系统法治化水平,加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结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涉及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在资金、资产、资源运营、管理方面的专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财经法纪的宣传教育。

(三十八)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深入学习宣传与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统一规范开发数据服务,通过服务目录注册后调用,实现数据服务的统一管理、调度和监控,推动全县政务数据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对全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宣传与管理;加大对“数字政府”业务的宣传力度,负责全县“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三十九)各镇(场)

党委、政府转发本辖区“七五”普法规划,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考评、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综治平安考评、依法行政考评和精神文明创建等目标管理和综合评价体系;镇人大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项检查等,专题审议“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镇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议学习内容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普法工作;每年制定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及时报至县普法办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参加履职报告评议会;做好系统内部学法用法,组织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普遍加强宪法法律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融入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元素,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长廊;落实媒体和公共场所公益普法责任,在部门单位窗口岗位以及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对外服务平台上增设法治宣传功能,运用公共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推广“中国普法”“广东普法”“梅州普法”微信公众号;结合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特殊时段和重要普法节点,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活动情况及时报普法办;每年11月底前上报本部门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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